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多少钱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多少钱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实际情况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收取费用的,且通常在进行鉴定前即预收鉴定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一方预付,如果患者是申请方,预付鉴定费用确有困难的,在医院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由医院预付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3、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能出现多次鉴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应以最高一级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上级鉴定委员会可以否定下级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也就是说,多次医疗事故鉴定,应以最高一级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无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一、无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


·一、撞了货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撞了货车误工费怎么计算?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一、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


·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两年还未动工怎么办?
      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两年还未动工怎么办?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编号:我单位于年月日与(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


·劳动合同鉴证机关没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鉴证机关没盖章有效吗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是什么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四十三条是什么内容?第一百四十三......


·刑法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的判罪标准是什么?刑法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一、交通事故赔偿超过多少才能执行房产?
      一、交通事故赔偿超过多少才能执行房产?1、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


·走私冻品怎么处罚
      看情况:一、冻品如果来自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动植物及产品的疫区,法院按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来定罪量刑;二、冻品冻鸡爪来自疫区以外的,则按走私......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