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东股权转让交的印花税由谁出

股东股权转让交的印花税由谁出是的,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且适用税率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2、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3、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计税成本后的余额。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取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且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最大限度的平衡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股东股权转让自由,但并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 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在上述法律规定框架内,如何理解《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 “转让股权后”,对认定股权转让生效条件存在影响。如果“转让股权后”指的是签订转让合同后,那么,公司对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及章程进行相应的变更是否是股权转让生效的条件呢?如果将其理解为股权转让生效之后公司才进行信息变更,那么,是否意味着转让合同生效即股权转让就生效了呢?目前无法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任意撤销权有哪些
      任意撤销权有哪些?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而与他人发生赠与的行为。这种赠与一般都是没有经过公证的,如果赠与人作出赠与的表示之后想要撤......


·自侦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有哪些程序?
      一、自侦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有哪些程序?自侦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包括如下程序:1、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承前......


·事故伤残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一、事故伤残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


·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
      一、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


·买房是否必须要过户
      有的人在购买了房屋之后,认为自己支付了房款,而对方也将房屋进行了实际交付的,那么交易就算完成了。这样的思维在购买动产的时候还适用,但购买房产......


·什么是遗弃罪,怎样起诉遗弃罪?
      相信在很多人眼里,不抚养自己未成年的孩子,不赡养老人即构成了遗弃罪的要件。但是,事实是否确实如此呢?根据我国现行法,构成遗弃罪需要被遗弃者不具......


·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当您利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时,如果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


·交通事故死亡配偶有赔偿吗
      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汽车越来越普及。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的数量越来越大,损害后果也十分惊人。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通常会涉及赔偿问题,甚至引发交通......


·公司交的五险一金怎么查
      一、公司交的五险一金怎么查社保查询方法如下: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


·一、交通事故死36人会被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死36人会被判刑吗?交通事故发生人员死亡必定就会被判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一、工伤鉴定的含义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