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无房无财产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无房无财产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对于欠钱不还无房无财产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还不起又无财产可执行的,如果只是暂时性的,可以申请分期偿还,如果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二、借钱逾期不还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一般地,双方因为借钱成为借款关系,并且,一旦一方借钱逾期不还即属于违约,债权人可以请求违约金。不过,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违约金,并不一定,因为实际中而要根据双方的约定情况来。
  
  首先,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即有权请求违约金赔偿。
  
  双方建立借款关系时,约定支付违约金,那么,一方借钱逾期不还,另一方即可以主张赔偿违约金。
  
  并且,赔偿违约金的计算具体如下:
  
  1、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按约定计算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
  
  另外,一般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所以,发现之前定的违约金过低,那么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请求增加。
  
  如果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逾期利息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同时主张两种赔偿,不过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相加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其次,事先未约定违约金,债权人不能请求违约金。不过,因为对方借钱逾期不还,因此,债权人可以请求逾期利息。同样地,逾期利息的计算,也是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债务人不还钱的时候当事人应该立即起诉。起诉的时候有借条的一定要带着借条。在人民法院判定裁决偿还债务,有钱依旧不偿还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采用强制执行,并把债务人列为失信执行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身份证本人不回去可以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


·一、补开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落实?
      一、补开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落实?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予员工,并且协助办理档案和保险的转移。如果用......


·上海工伤认定 法规有哪些?
      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的事故,导致工伤,工伤甚至影响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这时候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向相关的部门交相关的材料,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如何判罪?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如何判罪?一、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如何判罪?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按照我们刑法的347条来进行一个贩卖毒品罪的处罚,在这个......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一、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诉讼离婚是离婚的方式之一,很多当事人多诉讼离婚的立案程序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怎么才算真正的立案......


·民间借贷中没有约定利息,借款人自愿支付,借款人能否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利息,
      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根据这一规则,不......


·遗嘱房产指定孙女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遗嘱房产指定孙女继承需要哪些手续?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


·一、一房多卖司法解释包括哪些?
      一、一房多卖司法解释包括哪些?一房多卖司法解释包括对于他的房地产商家作为卖房子的人先后或者同时签订了两份以上的相应的买卖合同,将这一个房子分别......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区别是什么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在于:法官的角色不同。法庭调查是法官主导的纠问;法庭辩论则是当事人的自由发言,法官只是充当裁判。法庭调查阶......


·个人所得税出口退税流程中所需要哪些材料?
      个人所得税出口退税流程中所需要哪些材料?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


·危险废物移出人的义务
      移出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对承运人或者接受人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