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法律上监察委需要批捕么?

一、我国法律上监察委需要批捕么?监察委是没有批捕权的,监察委在调查犯罪案件时,需要通过当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相应的审查,公安单位进行相应的逮捕。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定,对相关的犯罪人员进行判决和调查。判决时,按照相关的案件类型和涉案金额、犯罪情况进行相应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第十九条规定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第二十条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监察委根据其司法职能,是可以对公职人员和单位蝗受贿或者渎职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的,但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是需要与司法机关进行配合认定的,特别是对于司法判决的结果,是必须由法院依据刑法和有关法律来量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告人不认罪辩护词如何做?
      在刑事案件中,虽然被告人作为犯罪嫌疑人,但刑事诉讼法是允许他们有自己的辩护律师的。虽然通常情况下公诉的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但是被告方仍有权利......


·离婚房子如何分配房子是男方买的怎么处理?
      许多夫妻在选择离婚时,都会因为房子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财应均等分配,但房产与现金不同,房子是婚前......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在用人单位需要雇佣好员工之后需要签订的合同,对于已经在工作的员工但是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员工签......


·组织卖淫罪应该如何处罚?
      组织卖淫罪应该如何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怎么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怎么确定加班工资基数在计算职工的加班工资的时候,首先需要搞清楚实际加班的时间是在什么阶段,加了多久的班,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若缺少其中......


·诉讼费
      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


·探视权异地执行在法律中怎么规定
      一、探视权异地如何执行1、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一方父母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


·侵犯财产罪有哪些具体的罪名
      侵犯财产罪有哪些具体的罪名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1)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


·口头传唤和继续盘问的区别是什么?
      口头传唤和继续盘问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行为进行的场地不同。“盘问”必须是在违法行为发生的“当场”开始进行,并可以有条件地在公安机关“继续”。......


·申请商标续展的费用多少钱
      商标续展的费用多少钱商标到期申请续展的话,也是需要交费。续展官费1000元,没有及时续费的情况下,宽展费再加上不等额度的代理费,续展费用在2000左......


·一般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怎么处罚的?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