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邮递催收函可中断诉讼时效吗?

邮递催收函可中断诉讼时效吗?邮寄催收函不一定能中断诉讼时效。若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确实收到的是催款函,则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若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人收到的是催款函,则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二、证明所寄物件为催款函债权人提交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向债务人邮寄过催款函,那么如何判定债务人是否收到催款函,也要分不同的情况讨论:1、对于债务人已签收的邮件,无论是债务人的传达室、收发人员签收,或者其工作人员签收即可发生效力,无需法定代表人签收或者加盖公章。因为邮局不可能将邮件交由与债务人无关的人签收,可以证明债务人已收到催款函。此时,催款函可以作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证据,寄送催款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2、债务人变更住所地或相关信息的有义务告知债权人,对于因债务人没有告知债权人变更名称或地址的,即使债务人没有收到债权人寄送出去的催款函,也应视为债权人权利主张的意思表示已到达债务人。此时,即使债务人并未收到催款函,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对于债务人有证据证明因邮件的遗失而未收到催款函的情况,债权人权利主张的意思表示没有到达债务人。此时,债权人邮寄催款函的行为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诉讼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有"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属于民法通则第140条之"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向被告原住所地寄送催款函,因被告住所地为变更,导致催款函未能准确到达被告,其风险应由被告即债务人承担。一般来说,如果要涉及诉讼时效中断的话,是必须当事人履行了自己的相关义务,也就是向债务人进行通知其欠了相关资金必须进行马上偿还,如果当事人拒绝进行偿还的话,那么就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约定仲裁条款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约定仲裁条款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


·女职工哺乳期劳动合同顺延吗
      女职工哺乳期劳动合同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一、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


·中冶天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经常发生,那么中冶天工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做才对?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很具体很全面,参照它就是了。以下便是法律法规上所述的解除......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吗?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吗?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方式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最常见的行政拘留的产生一般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


·对于欠钱的人
      对于欠钱的人,如果他们不还钱,首先可以直接和他们去协商一下,一直不还并且没有要还钱的打算的人,可以去法院告他们,强制还钱。现在手机付款随处可......


·拖欠抚养费能要利息吗?
      一、拖欠抚养费能要利息吗请求支付拖欠抚养费的利息,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与法无据,因此请求支付拖欠利息的要求,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抚......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工作过程中造成的损害具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工伤,另一种是工亡,很显然造成职工工亡的损害结果是最严重的,而此时也需要对死亡职工家属作出赔偿。......


·公司商标归法人还是归股东
      公司商标归法人还是归股东?公司商标归法人,如果商标是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权属于公司,股东对商标不享有所有权。商标权包括:1、专有使用权2、禁......


·触犯贩毒被抓多久判刑?
      触犯贩毒被抓多久判刑?一、触犯贩毒被抓多久判刑?没有明确的期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批捕的相关期限规定如下: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


·邻里故意伤害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邻里故意伤害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一、邻里故意伤害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故意伤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