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驾没有判刑之前拘留所还是看守所?

醉驾没有判刑之前拘留所还是看守所?在法院还没有判决之前,是关在看守所(拘留所)的,判决生效后,预计一个月左右会被送往监狱(剩余刑期在一年左右的,一般会留在看守所或者拘留所)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后,要被羁押在看守所,直到法院判决移送监狱服刑或刑满释放,判决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可以在看守所执行。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现《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已修订为三个月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般来说,看守所是针对于刑事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进行审判时,对其进行关押的地方。而醉驾是涉及到了相关刑事案件犯罪。犯人如果要转移至监狱的话,需要通过法院审判之后确定好其相关的刑期才会送至监狱服刑。情节不是很严重的话,一般会被判处缓刑来进行相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身份证需要注意些什么?
      办理身份证是每个人一生中都必须经历几次的人生经历,身份证对我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家生活出门行走都离不开身份证,因此,对于办理身份证这件事是......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
      您都知道醉驾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但是关于醉酒的标准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不是说喝了就就构成醉驾,如果饮酒驾驶没有达到醉驾的标准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随着车辆越来越多,各种交通事故频发。很多人不幸因为交通事故而
      随着车辆越来越多,各种交通事故频发。很多人不幸因为交通事故而去世。对于死者的家属,肇事者是必须进行乡音的赔偿的。为保障死者子女的未来学习生活......


·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同意履行是法定情形吗
      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同意履行是法定情形吗?债务人同意履行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


·离婚时一方手中所持的股票如何分割?
      离婚时一方手中所持的股票如何分割?1、确定将要分割的股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票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在夫妻离婚时,股......


·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记录了劳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却不是所有人都清楚劳动合同的内容,有时候劳动者都不知道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那劳......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一、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律师可以进行起诉状书写,并进行辩护活动。发生合同被违约可以到被起......


·哪些行为会剥夺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
      哪些行为会剥夺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一、父母不合格可剥夺监护权人们总是认为,父母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的人,所以,对于父母虐待孩子尤其不能理解。......


·不少外出打工的人反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就房屋租赁合同产
      不少外出打工的人反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就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但由于自身并不是很了解法律,因此就不清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怎么来解决才是......


·破产和解的程序及和解协议的履行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


·民事诉讼15天内上诉要交费吗?
      民事诉讼15天内上诉要交费吗缴费标准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15天上诉要交费吗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要向二审费用交纳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即上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