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

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
  
  一、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
  
  可以申请变更,但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认定。离抄婚协议书是由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备的材料,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前,应该要看清楚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条款,包括是百否离婚、离婚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等。一旦离婚手续完成,离婚协议书就随着相关文度件进入档案馆存档。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三、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离婚财产协议备案的具体情况,应当由离婚双方基于约定的具体条款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后期如果发现条款中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或者条款本身就存在违法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合法的变更处理,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批捕后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多久?
      一、批捕后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多久?批捕后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半个月,对于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在开庭审理案件之前,需要先按照流程进行侦查,......


·员工在外兼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在外兼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一、员工在外兼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


·c1驾照扣分新规定有哪些?
      c1驾照扣分新规定,依据我国的垃圾桶安全法规定,c1驾照累计积分周期为1年,满分12分,循环类推,交通违法计分周期为一年,总分12分,可以依据违法情节......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有何区别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有何区别一、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有何区别(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抽逃出资后又还回去是否构成犯罪
      抽逃出资后又还回去是否构成犯罪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


·对于异议管辖权裁定后的开庭时间确定是多久?
      对于异议管辖权裁定后的开庭时间确定是多久?1、法律上没有规定开庭时间,但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两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民事案件六个月内审......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房屋增值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房屋增值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房屋增值损失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因为房产是个人财产,增值或贬值都和另一半无......


·行政处罚物品暂扣单要载明哪些信息
      行政处罚物品暂扣单要载明哪些信息一、行政处罚物品暂扣单要载明哪些信息?载明暂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接受......


·什么是单位作者?
      单位-----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把作者分为两大类:1)公民;2)单位(即法人、其他组织)。该法第十一条第四......


·一、离婚判决财产分割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判决财产分割的判决依据是什么?《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


·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