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起诉会麻烦吗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起诉会麻烦吗
  
  一、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起诉会麻烦吗
  
  欠钱不还在跟对方商议不了的情况下,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即可。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二、欠钱不还起诉后法院会怎么执行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不管走到哪里欠债还钱是一定的,老赖会判列为失信执行人,会被纳入个人征信。征信有问题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办理任何的贷款,这样对自己的生活有很大影响。所以大家借钱一定要及时还,没钱还的情况下,找当事人进行商议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要约收购小股东不卖怎么处理?
      要约收购小股东不卖怎么处理?  一、要约收购小股东不卖怎么处理?  要约收购的法律规定贯穿的原则是股东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其目的是为了保护......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处罚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处罚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


·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有什么一、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一)减资条件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贩毒案辩护人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贩毒案辩护人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贩毒案辩护人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


·行贿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行贿罪既遂的标准是有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并因此获取的非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


·一、国企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补偿?
      一、国企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补偿?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


·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


·最高人民法院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严重是指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严重是指哪些?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别严重是《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从重处罚的。第七十九条违反《......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标准验收是什么?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标准验收是什么?任何工程都有质量安全的问题出现,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在投入使用后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严重情况还会造......


·衢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衢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


·合同到期天数多少天才能自行销毁?
      每个公司都会进行合同管理,每个人也会因自身情况签下各种合同,可是合同也是有时效的,为了自身利益保障,我们要留心合同使用期限。并且要妥善保管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