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在驾校报名不想学了能退钱吗?

一、在驾校报名不想学了能退钱吗?
  
  1、驾校报名费可以退。学员因个人原因向驾抄校申请退学费属于学员本人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经参与了某些科目的考试会收取相应考试费,具体的收费还是根据报名时签订的协议。
  
  2、既然交了袭报名费和学费,学员与驾校已然形成了驾驶培训合同关系,当事双方需要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来处理。
  
  二、驾校不退学费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和驾校之间的纠纷怎么写诉讼状?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 ;”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很多学员在选择驾校的时候选择的都是一些不正规的驾校,就会面临在驾校报名不想学了能退钱吗的问题。如果是一些不正规的驾校,不会跟学员签订驾驶培训合同,不正规的驾校不仅不会给学员退钱,可能在整个培训过程中还会产生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费项目,对这种行为可以到当地交管局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买保险等于买保障,而买全险可以让自己更加放心。但全险是否代表出现事故后,保险公司就全权负责帮你搞定,其实不是的。......


·刑事案件立案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立案批捕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案件立案批捕需要遵守公安机关受到案件资料→审查→立案并且侦查→提出逮捕请求→检察院批捕的流程,具体的......


·刑诉法近亲属的权利是什么?
      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作为当事人近亲属的身份,由于与当事人存在较为亲近的血缘关系,因此近亲属的言辞和行为可能会对案件审理和司法公正造成影响,故......


·专利权入股变更手续是怎么规定的
      专利权入股变更手续是怎么规定的?1、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2、由专利所有权人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


·深圳民事诉讼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深圳民事诉讼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每件案事收取500元至5000元的基本代理费,涉及10万元以......


·喝酒醉死同桌人要担责吗
      喝酒醉死同桌人要担责吗请人吃饭喝酒本身属于好意施惠,一般是不会产生什么问题的,但如果在饭局上有人喝酒醉死的话,那么此时他的同桌人是否要担责呢......


·医患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


·一、离婚案财产分割反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离婚案财产分割反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一)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房产继承并不是必须公证,这是由于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


·不真正连带责任诉讼时效
      不真正连带责任诉讼时效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几个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在同一件事情上有偿还义务,但是当其中一位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其他所以债务人的债......


·违法辞退员工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赔偿金是多少
      违法辞退员工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赔偿金是多少?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赔偿金是12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