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海请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上海请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一般在几千元左右,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第二十一条 结算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律师收费的行为是属于商业服务的范畴,所以是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进行协商处理的, 特别是涉及到具体的诉讼案件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认定,但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辩护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继承人的继承权也是有可能丧失的,要是确认继承权丧失的话,那么就不能对特定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了。那么现实中,究竟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呢?现在,我们......


·一、醉驾拘役案底影响孩子以后吗?
      一、醉驾拘役案底影响孩子以后吗?醉驾导致拘役的案底一般不影响孩子以后听民事行为,但对于参军、考公务员等民事行为政治审查造成不利影响。刑事立案案......


·如何判断有没有事实抚养?
      如何判断有没有事实抚养关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其中子女既包括亲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是指办......


·分居证明怎么写,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双方离婚意见不一致,往往会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一方,为了达到离婚效果往往会拿出很多证据。分居证明就是其中的一类证据。您知道分居证明怎......


·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是怎样的?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是没有挪用公款的实际结果的产生,挪用公款罪既、未遂的判定标准,在理论和实务界素有争议。一种观......


·医院亲子鉴定要多少钱,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实际中,为了确认失散的家庭成员或者鉴定确认身份等,一般都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现在医疗技术很发达,由此亲子鉴定的技术也受到了您的信任。如果要进行......


·公告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公告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公告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除非法律有特别声明,一般情况下,公告催收不能产生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2008年8月,最高院发......


·作为农村住房可以继承吗?
      作为农村住房可以继承吗?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样判?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样判?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需要从轻处理,减轻处理,甚至是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


·一、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一、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