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著作权的保护期多长时间

著作权的保护期多长时间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③影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予保护。④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该50年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仍适用著作权的一般规定。⑥录音录像制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⑦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二、时事新闻是否受到著作权的保护?1、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2、随着传媒产业的发展,新闻报道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媒体自身对信息资源的整合、加工、判断,其中包含了越来越多的智力劳动。因此,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违法行为哪些会被拘留?
      交通违法行为哪些会被拘留?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减刑的流程有哪些 申请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司法机关审查减刑都很慎重,因为一旦发生错误,那么可能影响的就是社会的安全。这也造成了罪犯在申请减刑时出现了很多困难,包括减刑条件、减刑程序等......


·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返还吗
      结婚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为支付给女方的,那要是最后没有结成婚或者很快又离婚的话,此时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返还吗?现实中,产生的彩礼纠纷比较多......


·共同犯罪主犯从犯如何认定?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总有人无视法律,铤而走险,进行犯罪活动。犯罪有可能是个人行为,也可能是团队集体进行。如果是团队活动,那么在犯罪活动......


·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安置的规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安置的规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地实践,目前职工安置的主要途径有:1、提前退休;2、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


·民法总则第15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5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总则第15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


·公民在离婚之前再婚的
      公民在离婚之前再婚的,其实并没有受到过多的限制。毕竟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只要是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那么就是可以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应当怎么办理?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应当怎么办理?公司法人股权,公司法人转让股权,公司其他股东可以优先购买,公司法人也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


·强奸罪需要哪些证据来认定
      强奸罪需要哪些证据来认定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


·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销驾照
      一、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销驾照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


·一、离婚了一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了一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