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吗?

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吗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有哪些职权有限合伙人虽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可以行使以下职权:(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收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形式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合伙企业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一般来说,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由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款合同管辖法院可以约定吗
      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约定仲裁条款后,如果出现借贷纠纷的,可以依约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几年
      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几年注册商标之后,商标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而对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虽然法律对其的保护更加的全面,但同时也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


·肇事逃逸几天内处理是合理的?
      肇事逃逸几天内处理是合理的?肇事逃逸的处理时限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追讨工程欠款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的欠款在社会生活中发生过很多这种事件。欠着款项不还,那么,有什么办法什么途径能追讨这笔工程欠款呢?1、可以跟欠你钱的人进行一个合理的协商,......


·监护人能否处分被监护人财产(一)监护是为了监督、
      监护人能否处分被监护人财产(一)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被监......


·钢结构合同毁约对策有哪些
      钢结构合同毁约对策有哪些?1、继续履行,其构成要件下:(1)存在违约行为;(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


·离婚抚养权成年的孩子如何判?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很多夫妻在相处不愉快的情况下作出了离婚的选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划分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便成为双方要协调的重中之重。......


·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一、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按遗产数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证明遗产继承的收......


·欠条需要公证吗
      欠条需要公证吗,欠条是否要公证不少人在出具欠条后,还要办理一个公证手续,那是不是出具的欠条就一定要公证呢?实践中,大部分人都搞不清楚这个问题,......


·河南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近几年国家对贪污受贿的行为正进行严厉打击,相信您对受贿罪也都比较了解了。受贿罪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些人员拥有一定的职权,可以利用......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异地的购销、租赁、劳务输出等关系不可避免。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意愿订立合同,但如果双方产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