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证驾驶商业险能赔吗2023

无证驾驶商业险能赔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也需要做出赔偿。但是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商业保险合同中,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内容为“无证驾驶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即使如此,也还是规定了不免责的情况: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在接受投保人投保时,按照相关规定就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依法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该责任免除条款对被保险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二、无证驾驶拘留可以保释吗无证驾驶被拘留是接受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不存有保释一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由此可知,行政拘留是不可以保释的,但是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无证驾驶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很多人担心受到行政处罚就会留下案底。其实,行政拘留是没案底的,它不同于刑事拘留的,无证驾驶最高拘留15天,罚款2000以下,但公安部门肯定有记录。如果日后是找工作的话,一般来说没有多大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拘留时间可以见面吗?
      法律规定拘留时间可以见面吗?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家属是不可以见,只能够委托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见......


·怎么认定租房合同无效
      怎么认定租房合同无效租房合同是否无效,首先应看是否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即: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途径有哪些?一、医疗纠纷的解决程序是什么?(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


·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还能上诉吗?
      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还能上诉吗?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不能上诉,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


·联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法定程序是什么?
      联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法定程序是什么?一、联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法定程序是什么?(一)一般程序(基本程序)1.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2.告诫;3.行......


·一、聋哑人重婚罪怎么处理?
      一、聋哑人重婚罪怎么处理?聋哑人是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不是应当。所以还是要视具体情况。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


·宿州市信息公开有哪些新规定
      宿州市信息公开有哪些新规定在我国,公民有权利获得政府公开的信息,政府也有义务向公众来进行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公民来进行监......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为了保证道路的安全性,工程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来对道路工程进行建设施工......


·终结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
      终结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一、终结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新《刑事诉讼法》中辨认的规则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中辨认的规则有哪些辨认是指在侦查中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


·法律中规定的立遗嘱的程序是怎样的
      立遗嘱并不是老年人的专利,即使是年轻人也是有权立遗嘱的,而无论是谁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都是要小心注意,最好是严格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来订立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