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
  
  一、行政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明显不属于法定回避事由的申请,法庭可以依法当庭驳回。 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二、行政诉讼都公开审理吗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审判有两方面的内容:
  
  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
  
  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以外的全部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征求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宣告判决等,都要公开进行。
  
  审理行政案件一般要实行公开审理,但是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其他法律另有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回避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擅自离职的处罚是怎样的?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限定员工在指定是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如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其次,当员工擅自离职达到可以辞退的......


·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对贪污惩处力度的不断加大,查处了一系列人员,行贿者这一群体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在行贿者中最突出的一类人是个人行贿者。您对贿赂罪可能......


·行政征收补偿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
      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天?一、火车票预售期据铁路部门最新消息,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为配合运营图调整,2016年12月30日之后的火车票预售期由......


·羁押合法性审查时需要讯问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羁押合法性审查时需要讯问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一、羁押合法性审查时需要讯问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城市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所以租房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国制定了关于房屋出租的管理办法,那么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如何?我们......


·现在的房价漂浮不定
      现在的房价漂浮不定,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房价只升不降,由于炒房的效应,很多房子的价格早已超出房子本身的价值,导致很多人更倾向于买二手期房。那么大......


·离婚协议显失公平该怎么办?
      对于离婚协议书,这是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时候需要签订文书,如果缺少了该协议,最终也是不会准许离婚的。当然,有的人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之后,......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


·注射死刑的药物是什么,注射死刑的优势有哪些
      注射死刑的药物是什么,注射死刑的优势有哪些现在保留有死刑的国家其实还比较多,我国就是其中的一个,不过现在也只是针对一些比较严重的犯罪才会适用......


·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