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房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

离婚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房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则相关,不同城市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形式也不一样,主要归纳为三种: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认房又认贷。第一种,认房不认贷顾名思义只看你名下有没有房子,而不是有过多少贷款记录。比如之前曾经贷款买过房,如今贷款已还清,房子被卖出,名下无房,再买第二套住房时仍被认定为首套房;反之因某些特殊原因你没有买过房,但名下已有房产,即使你是首次买房,仍会被认定为非首套。第二种,认贷不认房就是不管名下有多少套房产,只要有过贷款记录,再打算贷款买房时就不算首套,如果之前是全款买过一套房,第二套打算贷款购买,那么即使不是首次买房,也仍会被认定为首套房。第三种,认房又认贷这是目前大多数一线城市或热点城市实行的方法,要求购房者名下无房、无贷款记录,才会拥有首套房资格,即便是当初购买的房屋贷款已还清,房子已被卖出,只要有过记录,就不能被算作首套。所以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要先了解当地实行的限购措施。小编之前在网络上看过一则新闻,长沙的一对夫妻打算买房,但男方婚前买过一套房且在还贷中,所以为了享受首套房的首付和契税(首套房契税=总房款的1.5%,二套房则达到4%,差了近3倍!),打算以女方名义购房,看好房子打算申请贷款时,却被银行告知,此套房产不能拿算作首套。要注意,夫妻类型的购房,不论婚前婚后,看的都是二人的购房和贷款记录,即使双方有一人在婚前购房,且有过贷款记录,在贷款未还清的前提下,双方无论谁购房都不算首套。因此,夫妻买房时请先查清自己的贷款状况,如果任何一方有购买记录且仍在还贷过程中的,是二人都无法再申请首套房优惠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劳动合同过期后满一年没续签吗?
      一、劳动合同过期后满一年没续签吗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受遗赠人具体包括了哪些
      现实中,要是被继承人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此时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在遗嘱中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给他人,这时,......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包括哪些?1.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按揭贷款的区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贷款是买房贷款里的两种贷款形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吗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吗?离婚时过错方一般都会少分财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我国法律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代这个社会,司法鉴定是一种专业的鉴定,这种鉴定主要是为了帮助案件更好的审理。除此之外,司法鉴定的范围也很广泛,其中包括工伤的鉴定、亲子鉴......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要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要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贷款居间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


·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
      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一、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


·取保候审保释金交多少
      在取保受审过程中,适用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时,保证金应当缴纳多少?保证金缴纳多少由决定适用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决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成年人的,那......


·票据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票据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1、变造票据变造票据是指没有改变票据权限的人非法改变除签章以外记载事项的行为。变造是对真实、有效的票据内容的改变。具体......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一、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