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对于离婚冷静期适用情况在法律上还没有具体规定,目前还停留在论证的阶段,离婚冷静期只是草案中新增的规定,依据新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设置一个月的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离婚的程序是什么?离婚程序,是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程序:(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夫妻之间协商办理离婚的情况,一般还需要对夫妻财产、债务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情况进行认定,并就有关具体情况签订离婚协议,后期可以根据签订的协议内容来履行相关责任,而对于离婚冷静期目前并没有在法律层面上进行明确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诈骗案立案后怎么跟进?
      合同诈骗案立案后怎么跟进?一、合同诈骗案立案后怎么跟进?合同诈骗立案后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公安机关处理、检察院处理、法院处理。1、首先是......


·一、醉驾进看守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醉驾进看守所注意事项有哪些?首先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发现时会先依法刑事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


·诉讼离婚家暴应怎么样起诉?
      我们都知道两个人有缘才能走到一起,成为一对夫妻,但是在有些家庭中,会出现家暴的行为,对于家暴国家是严重禁止的,因为这完全是在伤害他人的健康,......


·婚内起诉对方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婚内起诉对方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婚内起诉对方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举证责任是自诉人自己提供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


·是涉案嫌疑人算是案底嘛?
      是涉案嫌疑人算是案底嘛?1、犯罪嫌疑人没构成犯罪不会留案底。刑事案件法院判决书会做出有罪判决或者无罪判决,如果是不定罪,则犯罪嫌疑人是无罪,不存在......


·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构造的范围是有哪些?
      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构造的范围是有哪些?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


·劳动合同签署一式三份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签署一式三份是合法的吗合法, 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有的公司要求三份劳动合同,......


·私募基金分红比例是多少
      私募基金分红比例是多少一、私募基金分红比例是多少?基金何时分红,分红的比例是多少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要看基金合同中对分红的规定。二、私......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为了解决日常生活当中的合同纠纷问题,同时也为了能够保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当事人的各方面利益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


·国家赔偿时限是多长时间?
      现阶段,生活中难免会因为国家机关的紧急情况或者失误导致了自身利益的损失,很多人对国家赔偿的事项并不清楚,担心是否能顺利得到赔偿,这其中尤其要......


·劳动关系转入是否有补偿金,不同意转入怎么办?
      劳动关系的转出、转入在公司的日常的经营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业务外包的形式,而且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制公司,甚至是个体老板都同样会遇到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