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

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的财产金额较大,因此很多人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选择向法院起诉。而此时就需要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具体解答吧。一、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一般来说,房产买卖纠纷诉讼应由该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二、房产买卖纠纷的诉讼程序1、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应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2、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3、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4、准备证据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取证;当事人提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5、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所有诉讼参加人均应严格遵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参加诉讼。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6、开庭审理。民事、经济案件开庭审理的顺序为: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及代理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询问是否回避,然后开始审理。首先原告陈述事实,然后被告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然后休庭,一般不当庭宣判,等判决书做出来后通知当事人取判决,一般法院不宣读判决书,签字后自己看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
  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目前一般的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三个月内结案。三个月不能审结的,转为普通程序。7、二审审理。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同时交纳上诉费,并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将上诉状交给被上诉方,被上诉方提交答辩状,一审法院将答辩状再转交上诉方,然后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移送第二审法院。第二审法院只对上诉人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现在的二审案件一般不开庭审理,一般法院通知说“谈话”,只针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审理,没有争议的则不再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
  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做出终审裁定。8、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9、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案件,简单案件3个月内执结;普通案件6
  个月内执结;重大疑难案件1年内执结;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一般是由该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那具体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呢?这些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实践中,用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是很好的,能够有效的保证纠纷的解决,对维护当事人利益也是很有帮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佛山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妨碍公务就是指通过威胁、暴力等手段影响了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妨害公务行为是会构成刑事犯罪,妨害公务罪的。然而,不......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
      著作权,按我们现在来说一般都说是版权,复制别人的文章,作品等成果从而获取收益,版权人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当你打算使用别人的成果时......


·个人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个人土地流转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男方要出哪些抚养费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此时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都是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若离婚抚养权归女方,则男方就需要支付相应......


·德州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鉴定要多久?
      在法院诉讼的过程中,司法鉴定文书作为一份有效凭证,可以帮助当事人上诉辩论。司法鉴定的出现,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找寻真相,也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的时......


·一、工作满15年劳动法规定有哪些?
      一、工作满15年劳动法规定有哪些?工作满15年劳动法规定有:劳动者有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但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


·累犯刑法修正案的解释是什么?
      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个犯罪分子多次犯罪,屡教......


·没结婚怀孕了男方负法律责任吗
      没结婚怀孕了男方负法律责任吗一、没结婚怀孕了男方负法律责任吗未婚怀孕男方无需负法律责任,如果生下了孩子男方需要负抚养责任。二、非婚生子女法律......


·起诉离婚三次了能判离吗?
      现在结了婚又离婚了的夫妻有很多,这当然没什么,不过也有些人死缠烂打死活不肯和平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来判决离婚了,但更可气的是......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办?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办?不管是银行贷款还是民间贷款,都需要物或是人作为担保,这是为了资金的安全所采取的措施,但是到期了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