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二、法律的其他规定是什么?《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故意伤害罪需要达到轻伤的程度,如果只是轻微伤,则只能给予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同时,因故意伤害罪也会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结果,所以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形,法律是给予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故意伤害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到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了,所以它是属于一种恶性的犯罪行为。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的话,都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所以必须要进行严厉的惩处。一般情况下,在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的范围进行判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由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类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国家
      由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类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基本国情的质量管理规定。各省市相关国家部门......


·疫情期间要如何严厉打击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根据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


·十级工伤伤残待遇具体?
      十级工伤伤残待遇具体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一、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应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离婚原告开庭前准备什么材料?
      一、离婚原告开庭前准备什么材料?离婚原告开庭前准备的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


·十级伤残要赔偿哪些项目 一、十级伤残要赔偿哪些项目 (一
      十级伤残要赔偿哪些项目一、十级伤残要赔偿哪些项目(一)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
      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就是重劳动,现实生活中,臂和躯干都负荷参加工作,比如搬重物、铲、锤锻、锯刨或凿硬木、割草、挖掘等。劳动强度指数:是......


·什么是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
      什么是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占有物被他人侵占或者妨害占有人请求给予损害赔偿的纠纷。损害赔偿请求权是......


·什么样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您的合法权益被单位侵犯时,您可以看看自己的情况能否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那在法律上,究竟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呢?作为劳动者,您在......


·隐名股东和实际出资人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隐名股东和实际出资人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


·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可以吗
      加班会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如非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而此时单位还不能因为员工不加班而将其辞退。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单位强制要求员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