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买房付全款要什么证件不同的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证件

买房付全款要什么证件不同的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证件,已婚人士买房: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头次购房证明(初次买房要提供,可以减免契税)、银行卡流水清单。未婚的买房: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头次购房证明(初次买房要提供,可以减免契税)、银行卡流水清单。?二、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必须满足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条件。例如,对于购买、建造以及大修等自住住房,需要拥有房屋所有权才能提取公积金。另外,对于户口已迁出本市或是出境定居者,还有非本市户籍职工调离本市者都可以提取公积金,而无论是哪种情况提取公积金都必须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1、提取公积金时必须提取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属于自建、翻建以及大修且拥有产权的自住房,在提取公积金时应想银行的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划书或是危房判定证明。3、离休或是退休者提取公积金,需向人事及劳作部门出具离休或是退休相关证明。4、若是因支付房租而提取公积金,那么提取人必须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房屋租借挂号存案证明或是租赁协议。5、对于出境久居的人来说,在提取公积金是应该出具出境久居人员审批表,过时有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出境久居相关证明。6、如果是彻底失去劳动能力且与原单位属于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提取者,在提取公积金时应该出具原单位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以及劳作能力判定结论。就当前的房价来看,其实很少有家庭能够全款购房,大多数还是选择按揭买房。即此时以需要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用于支付房子剩余的房款。当然,按揭买房中首付款,一般还是需要购房者实际支付,不过现在也有银行针对购房首付推出了首付贷,确实有需要的话也可以考虑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土地征收补偿依据的标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


·工厂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哪些
      工厂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哪些警惕高架的广告牌。由于大风或自然松动,容易导致广告牌瞬间倒塌坠落。注意居民楼房坠物。阳台上的花盆等摆放物会由于主人......


·一、民政局能办离抚养权变更事情么?
      一、民政局能办离抚养权变更事情么?如果双方对抚养权协商一致,或者通过民政局调解达成协议,可以的。变更抚养权的方式:1、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


·一、劳动合同中的借调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中的借调是什么意思?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合同......


·实物证据包括哪些?特点是什么?
      实物证据包括哪些?特点是什么?司法诉讼说白了就是打官司,而打官司讲的就是证据,没有证据是无法定案的。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其中实物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单方面离婚怎么离?
      根据法律规定单方面离婚怎么离?一、根据法律规定单方面离婚怎么离?根据法律规定单方面离婚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由于我国只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


·婚礼海报婚庆公司印错名字,能不能主张赔偿
      结合婚礼海报的作用来认定。其一,它是结婚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新郎新娘及其家人有祝福和纪念意义;其二,它展示了新人的外貌形象和姓名,能够起到......


·离婚后外债一方要还如何证明自己不用承担?
      离婚后外债一方要还如何证明自己不用承担?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这笔欠款不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的或者有明确证据表明债权人在出借时候知道这笔......


·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
      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


·一、离婚财产不明确怎么申请分割?
      一、离婚财产不明确怎么申请分割?离婚时候认为对方财产不明确,可以由提出异议方出示证据,提起诉讼申请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办法:共同财产原则上均......


·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方面的修订是什么?
      之前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实行实缴制度,以货币形式出资的,要将资金打到公司账户上。为了降低公司注册门槛,新公司对此进行了修改,规定公司注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