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女方欠钱不还女方死了怎么办

女方欠钱不还女方死了怎么办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的继承人作为起诉的被告对象,继承财产开始后,死亡的债务人的一切财产归继承人管理,继承人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同时也要参加诉讼。还有就是找到担保人,欠款人死亡未能偿还,遗产又不够抵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这笔债务的剩余部分,担保人对债务有连带责任,如果担保人拒绝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他。还有就是看这个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欠款的用途是不是夫妻共用的,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死亡债务人的另一半偿还。二、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保护公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三、继承权平等原则(一)继承权男女平等(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依《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四)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按照《民法典》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继承者在继承办理的过程中,一旦遗嘱人出现这类情况的,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对这类债务进行索要,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保护公民的债权权益,我国的办案机关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应的审理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害身体权有哪些
      侵害身体权有哪些行为一、侵害身体权有哪些行为(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后如何起算解除日期
      根据《合同法》第96条(现为民法典第565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


·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那么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呢?所谓抚养费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成长所给予的费用,承担抚养费这是父母的义务,......


·如何区分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如何区分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


·农村自建房无土地证拆迁时是否有补偿
      一、农村自建房无土地证拆迁时是否有补偿?1、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如果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宅基地是因村......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私募基金资格注册要求是什么?
      私募基金资格注册要求是什么?一、私募基金注册要求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


·本票有效期有多长
      本票有效期有多长在对本票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时,大多数人对其使用的有效期及使用要求仍缺乏一定的认识与理解,致使造成在处理本票问题上产生一定的法......


·丈夫智力低下监护人可以是他父母吗?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都知道,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核心,很多的不孕的家庭最终都走到离婚的境地。孩子因为还小,没有满18周岁,是没有行为能力的,需要有......


·驾驶人员驾照b2酒驾怎么处理?
      驾驶人员驾照b2酒驾怎么处理?驾驶人员有b2驾照并酒驾的处理方法是:1、如果是酒驾的,那么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如果已经因......


·医疗损害诉讼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
      医疗损害诉讼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1、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免、缓交;2、所描述的情形属于当时申请缓交的情形;3、可再向法院申请免交;4、如无法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