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离婚财产重新分割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离婚财产重新分割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的离婚后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后要求分割财产有几种情况:1、离婚时未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转移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二、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离婚后请求重新分割财产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其实不管是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还是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受到了胁迫,可以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显失公平的,都能请求重新分割。除非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方案完全是双方自愿协商决定的,离婚后就不能随便更改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同的等级下面,对患者的赔偿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吗?......


·什么是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什么是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


·离婚协议书子女共同抚养的内容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子女共同抚养的内容怎么写?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但婚姻的保鲜期很短,在双方的相处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离婚后按照法定......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理赔怎么办?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受伤人员的救治外,对于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的认定也必不可免。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除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也需要支付受害......


·在法庭上如果被告不承认原告的证据怎么办?
      需要利用好证据材料,寻找对自己有力的材料,积极应诉。只要原告的证据真实、合法,被告不承认也没用,除非被告再举证推翻原告的证据。法院会以事实为......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


·公安部立案侦查是有时间限制的吗?
      一、公安部立案侦查是有时间限制的吗?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


·醉酒驾驶档案显示什么样会被消除吗?
      醉酒驾驶档案显示什么样会被消除吗?醉酒驾驶档案显示驾驶司机的醉驾相关事实内容以及相应的惩罚。醉驾的档案记录是不会被消除的。当是普通的酒驾的时候......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范本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范本在劳动日益受到保护的今天,劳动者的权益需要更好的得到保障和得到实现,您都需要签订一份公司与个人的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利......


·诉讼时效届满对方部分履行怎么处理?
      诉讼时效届满对方部分履行怎么处理?一、诉讼时效届满对方部分履行怎么处理?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部分履行的效力应当区别对待:1.诉讼时效期间届......


·商标侵权工商处罚多少罚款?
      商标侵权工商处罚多少罚款?工商局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