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从刑拘到批捕需要多长时间?

一、依法刑拘后多长时间批捕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被刑拘后怎么才能释放
  
  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被逮捕而释放的,有以下几种可能:
  
  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
  
  2.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理取保候审释放;
  
  4.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不适宜关押的法律情节的,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予以释放。
  
  很多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都会依法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虽然会限制嫌疑人一定的人身自由,不过在符合条件的时候,也还是允许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而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也有可能从刑拘转外逮捕。在涉及到逮捕的时候,情况往往就比较严重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如何避免离婚案转移财产?
      一、如何避免离婚案转移财产?其实,这个问题还是很简单的,只要用一点点心,除非你不在乎,否则避免对方转移财产是很容易做到的。1、婚前、婚后财产进......


·人社局行政处罚具体处罚事项有哪些?
      人社局行政处罚具体处罚事项有哪些?人社局即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管理事业单位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


·起外号侵犯了哪些权利?
      起外号侵犯了哪些权利?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


·改名字后对五险一金有什么影响
      一、改名字后是否会对五险一金有什么影响????????改名字以后,就代表你已经拿到新名字冠名的身份证了如果你带着户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变更证明,到你......


·肋骨骨折都属于十级伤残吗?
      不论身体的哪个部位受到伤害都是可以构成伤残的,但是不同部位的伤残程度不同,构成伤残的级别也不同,骨折也是同样如此的。今天来和我们一起探讨是否......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实践中,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和受伤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都是可以的,但由于实际申请认定的主体不一样,因而在规定的申请认定时间、需要的材料要......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一、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合同法中撤销权的4大种类: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拒执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语句有主体,文章有主体。那么相对应的犯罪也有主体,什么又是犯罪的主体呢?同样的拒执罪的犯罪主体又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


·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在我国,很多与毒品沾边的行为其实都是入刑了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等等。然而在实际定罪的时候......


·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什么
      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什么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


·个人借款的陷阱有哪些
      个人借款的陷阱有哪些一、个人借款的陷阱有哪些第一,借据、收据不规范借贷双方提交的借据、收据往往写的不规范,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成为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