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钱不还被警察抓走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警察抓走了怎么办?可以申请担保,否则被抓的行为人就只能在拘留时间届满之后才能出来。公安机关抓捕其只是为了协助调查。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偿还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复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制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知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道等因素确定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恶意欠钱不还能否让法院拘留他?如果对方恶意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欠钱不还的一方如果在法院审理期间,以债权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为由主张时效抗辩的,法院应予支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时效抗辩只能适用于债务人未偿还的债权,如果是已经偿还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已经偿还的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到期没续签合同有劳动事实的赔偿法律依据?
      在现实中我们在工作单位往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可一旦合同到期,但用人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劳动者还在原有单位工作......


·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归谁管
      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归谁管?商标侵权案例归工商局管理,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如果情节严重构成......


·民事起诉状离婚损害赔偿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离婚损害赔偿怎么写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


·涉案金额与诉讼标的额有什么区别?
      涉案金额与诉讼标的额有什么区别?涉案金额是指和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金钱的数量;一般用在法律文书中,指在实际案件中产生的财物的价值数额。涉案......


·法律上同居多长时间算事实婚姻
      法律上同居多长时间算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


·一、二手商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一、二手商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


·甲、乙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二、根据乙方个人职工档案经核定
      甲、乙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二、根据乙方个人职工档案经核定,乙方出生时间为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年月,连续工龄为年月,法定退休时间为年月......


·如何开男女分居证明?
      对于一些因为感情不和分居而提出离婚的夫妻而言,要让法院判决离婚,必须提供一些相关的分居证明才行,那么如何开男女分居证明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做......


·贷款银行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是怎样的
      贷款银行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是怎样的1、起诉是最基本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起诉时,既要选对起诉时机,又要注重诉讼效益。在实践中,为节约费用,有的......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应当由集体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确......


·继承父母房产要交税吗?
      继承父母房产要交税吗继承房产也是需要交税的,对于具体交多少,要看所继承房产的实际情况才行。而一般继承房产需要缴纳的税费,就包括了契税、印花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