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破产清算要查帐么

公司破产清算要查帐么
  
  公司破产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尽管如此,公司破产清算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小事,我们仍旧需要谨慎对待。公司的财务问题向来是公司的核心,那么,公司破产清算要查账么?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哪些?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包含哪些方面?接下里,我们将为您作简单的介绍。
  
  一、公司破产清算要查账么
  
  公司破产一般会查账但是不查内账。清算只是按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与内账无关。
  
  二、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
  
  (1)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
  
  (2)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
  
  (3)业对外债权清册;
  
  (4)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作出肯定性结论;
  
  (5)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6)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7)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
  
  (8)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9)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清算组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并进行必要的管理后,便开始对破产企业开展一系列的清算活动,其中一项重要的活动就是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应注意以下内容:
  
  (1) 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2) 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
  
  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3) 破产企业负债情况
  
  (4) 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
  
  (5) 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
  
  用于投资的款项及回收情况及亏损情况及原因;用于还债的款项的本金偿还情况、利息偿还情况以及缴纳罚息滞纳金情况;生产经营投入的款项及亏损情况;办公开支的款项;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用于支付工资、奖金、保险、国家税款的款项;借出的款项情况,借款人、时间、数额、及审批人员;被有关部门罚款罚没的情况。
  
  (6) 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
  
  (7) 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
  
  (8) 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
  
  由此可知,公司破产清算是一件复杂的事情,特别是财务问题,更是在涉及到了它的方方面面。公司破产清算会计将会审计公司全部财务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在财务审计过程中,破产企业的主要资金流向更是债务人主要关注的问题,一般也要做专项说明,所以查账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以上便是我们对“公司破产清算要查帐么”作出的简要解答,如有其他需求,可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很多人都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这些活动。当
      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很多人都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这些活动。当然,这样做固然能为自身带来一定的便利,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委托房屋中介的风险......


·怎么向交通肇事方索赔
      怎么向交通肇事方索赔一、怎么向交通肇事方索赔发生交通事故,应首先分清双方责任,如需提出损害赔偿,还有项目和标准的要求。受害者可以要求的赔偿......


·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吗?
      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吗?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属于保......


·刑法中关于渎职罪及其犯罪构成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中关于渎职罪及其犯罪构成的规定是怎样的?刑法规定满足渎职罪的犯罪构成之后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


·债务纠纷如何去法院起诉?
      债务纠纷如何去法院起诉?在现代社会中,即便用诉讼去解决债务纠纷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诉讼的程序也比较复杂,但仍然有很多人愿意选择去诉讼。那么......


·因为丈夫家暴外遇而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因为丈夫家暴外遇而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向自己的妻子实施家暴不仅会遭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另外情况严重的话,家暴的这种行为甚至已经违反刑法。而......


·怎么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怎么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权人在商标保护期限到期之前可以申请进行续展,而提出续展的申请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就是要书写一份商标续展注册申......


·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一、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按照两年的诉讼时效来进行一个处理,诉讼或者仲......


·一、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解除与工伤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吗?
      一、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解除与工伤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用人单......


·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
      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


·再婚老年人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
      再婚老年人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每个子女都享有继承权。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