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同学故意欠钱不还怎么办?

同学故意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二、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的程序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可能你觉得时间太长了,但是没办法,这是最后一条路。3.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4.调解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一般地,法院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我个人建议如果条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达成调解,因为将精力牵扯到诉讼中并非是一个明智之举,实实在在拿到钱才是真,不要为小利益而放弃了大利益。同学故意欠钱不还的行为,是构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是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下进行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还有可以涉及到诈骗或者重要的犯罪行为,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由法院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每年的夏季都是新招员工入职的高峰期,广大应届毕业生也是第一次
      每年的夏季都是新招员工入职的高峰期,广大应届毕业生也是第一次步入职场,进入职场的第一课就是关于试用期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解该知识不仅有利于维护......


·如果光凭打架能解决问题吗?
      虽然我国的国民法律意识现在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打架斗殴这种事还是很常见,特别是街边的大排档这种人员密集,容易激发矛盾的公共场所,导火索可能......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法人这个概念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像......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有的夫妻在结婚后几年就因为双方生活习惯等不同而离婚,不管是怎样的夫妻离婚其实都会涉及到一个财产分割的问题。那实践中,要是夫妻结婚三年离婚财产......


·继承权的期限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
      继承权的期限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


·建设银行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
      建设银行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建设银行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1、等额本息还款本金逐渐增加所谓等额本息还款,就是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


·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如何判断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如何判断间接证据?在审判实践中,由于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运用起来不如直接证据方便。但是,不能因此低估......


·怎么到法院调解抚养权变更
      怎么到法院调解抚养权变更一、怎么到法院调解抚养权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犯了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一般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


·隐私权属于名誉权的范围吗?
      隐私权属于名誉权的范围吗?不属于,公民有权维护其名誉,包括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在内,他人必须对其进行公正的客观的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