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三七责任划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三七责任划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赔偿对方的损失时,先从应当赔偿的总额中减去交强险限额,余下的当事人赔偿70%。如是当事人的车有商业三者险,实际上当事人的这70%也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方赔偿当事人的损失也一样,只是他的责任是30%。
  
  
  二、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种?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4、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小事故私了的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
  
  
  2、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
  
  
  3、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4、当事双方应在2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小时),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5、注意: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6、发生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时,当事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理;
  
  
  7、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办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经济赔偿只调解1次。
  
  
  因为驾驶员的疏忽或者是其他原因也是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及时的通知交警部门,同时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以及双方证词判断事故责任划分,如果说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出现了异议后也是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再次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一个月?有关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
      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配股、增发和发行公司债券都是再融资的主要手段,其中发行债券因为资金使用成本较小,受到广大公司的......


·休产假期间社保如何缴纳
      在休产假期间,公司会按照规定继续缴纳社保,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


·一、员工故意偷藏劳动合同怎么处罚?
      一、员工故意偷藏劳动合同怎么处罚?在刑法上,偷窃合同只是手段,要看他目的,及后续的行为。劳动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应各执一份,即劳动者本人也有一份。......


·挪用资金罪起刑最低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起刑最低是怎样的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


·行政处罚公开原则包括哪三方面?
      行政处罚作为国家一项严格的法律惩罚制度,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定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执法公开才能对社会民众起到更好......


·取保候审后能判缓刑吗
      取保候审后能判缓刑吗对于那些符合条件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经过向相关机关申请,其实也是可以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而日后要是经过侦查确认有犯罪......


·玩忽职守的诉讼时效的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
      玩忽职守的诉讼时效的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一、玩忽职守的诉讼时效的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


·一、遗嘱继承效力最高的是哪一种?
      一、遗嘱继承效力最高的是哪一种?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


·不公开审理宣判的案件包括哪些?
      一、不公开审理宣判的案件有哪些?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


·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1、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2、行政保护。即指国家行政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