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终身监禁真的坐到死亡么

终身监禁真的坐到死么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终身监禁特点: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二、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条件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两高”《解释》第4条第3款也规定,符合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之情形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缓并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予以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故而依据上述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适用终身监禁措施,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其二,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一直以来我国都没有终身监禁的说法,但自从《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后,就针对一些贪污受贿方面的严重犯罪,规定了可以在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终身监禁,但终身监禁往往是在罪犯从死缓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时候开始。从不得减刑、假释的要求来看,终身监禁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上海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
      上海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怎么赔偿的?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怎么赔偿的?交通事故打官司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


·一、街道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街道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员工丢了能补办吗?
      为了约束对方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会通过协议的方式签署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旦双方均签署姓名后,会产生约束力,双......


·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征地补偿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定义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


·存疑不起诉算刑事处罚吗
      一、存疑不起诉算刑事处罚吗如果是存疑不起诉不算是刑事处罚。因为如果存疑不起诉此时是没有刑事处罚的。而且检察院在这个时候是没有收集足够的证......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承诺的有效条件
      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8条规定,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声明或以其它行为表示对一项要约的同意即为承诺。”可见承诺的实质是被要......


·不动产投资是什么投资
      投资是让自己的资产增值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如果选定了一个好的项目的话,投入一些钱进去,那么过了一段时间,这个项目发展起来之后,自己就会获得......


·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该如何判刑
      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竞合,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择一重罪处罚。危险驾驶最高处拘役,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应当按交通肇事罪......


·违约金与滞纳金在合同中的适用
      违约金与滞纳金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由于我国群众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往往不能分清违约金与滞纳金的区别。若仅仅因......


·车祸误工费包括家属吗?
      车祸误工费包括家属吗?车祸误工费包括家属,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