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终身监禁真的坐到死亡么

终身监禁真的坐到死么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终身监禁特点: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二、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条件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两高”《解释》第4条第3款也规定,符合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之情形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缓并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予以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故而依据上述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适用终身监禁措施,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其二,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一直以来我国都没有终身监禁的说法,但自从《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后,就针对一些贪污受贿方面的严重犯罪,规定了可以在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终身监禁,但终身监禁往往是在罪犯从死缓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时候开始。从不得减刑、假释的要求来看,终身监禁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打医疗官司要哪些证据2023
      打医疗官司要哪些证据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一)注意审查实物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影响实物证据客观真实性的因素主要有三:......


·广东梅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梅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城镇化是近年来各地城市发展的趋势,广东梅县也加快城市建设,在城市扩张的时候,对郊区的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有的农村房......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一)协议变更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


·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样赔偿的
      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样赔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恶性斗殴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打架和斗殴这两个行为其实是存在区别的,或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斗殴,这个行为的实施,行为人是多数的,应该在三人以上实施打架行为的,并且是预......


·商业活动中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
      商业活动中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及其他的变更请求,同时指定新的法人代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经......


·刑法修正案九打击报复的相关规定
      中国是法治国家,特别是近几年,对于法这块做出了严格的规范。必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刑法修正案九打击报复赋予了新的内容,......


·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夫妻一方有打算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通常是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


·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不少人士面临着继子女的抚养问题那么婚姻法规定的继子女抚养关系是怎样的,对于继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继子女是怎样确定关系的,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父母、继母虐待孩子、子女虐待父母的新闻见诸报端,轻者行政处罚,重者可能是涉嫌刑事犯罪,而在认定虐待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