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级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一级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形有哪些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目前我国医学上对死亡确定有一个通用标准,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终止,各种死亡试验都不起反应,同时躯体的低下部位出现尸斑等,即可认定为真正的死亡。3、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痪,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二、一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2、误工费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此外,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等。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法律术语叫“证据保全”。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甚至是惟一的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作用至关重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赔偿中涉及到证据的地方,估计也只有在实际对事故赔偿纠
      交通事故赔偿中涉及到证据的地方,估计也只有在实际对事故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吧。此时要是当事人无法提供足够有效的证据,那么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有......


·男方有债务女方与其离婚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男方有债务女方与其离婚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男方有债务离婚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需要女方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如果男方的债务是由于赌博、透支......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写出一份对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的申请书,陈述申请复议的理由,只要理由是合理充分的,则区劳动和社会......


·商标侵权赔偿怎样计算
      商标侵权赔偿怎样计算《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


·高息转贷罪属于过失犯罪吗
      高息转贷罪属于过失犯罪吗?高息转贷罪不属于过失犯罪,高利转贷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一)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


·发明专利权限为多少年
      一般情况下,2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算。二、走优先权程序,21年可以在申请1年以内,提出优先权,那么发明专利的实际有效期限为21年,......


·为了不还欠钱夫妻假离婚怎么办
      为了不还欠钱夫妻假离婚怎么办?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便对方假离婚了,也可以向男女双方的任何一方主张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分公司合同责任承担是总公司吗?
      分公司合同责任承担是总公司吗?一、分公司合同责任承担是总公司吗?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


·一、哪些是孩子法定监护人职责?
      一、哪些是孩子法定监护人职责?监护人的主要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众所周知,二手房的交易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的过户实际上是一种产权的转移,但是由于房屋的特殊性,所以很多人对于过户的具体规定并不了解,那么......


·民事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么
      民事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