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中,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但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合同纠纷案件的一种,可用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因借钱不还导致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其属于接收货币一方,其住所地是合同履行地,因此,出借人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简言之,借贷双方在哪里交付借款,合同履行地就在哪里,哪里的法院就有管辖权,出借人就可以在哪里提起诉讼。二、起诉期间还用计算利息吗?起诉期间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债务关系还在存续,债务没有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因此,在此期间还要计算利息的。第一审判决书要自收到起并到上诉期(15天)结束后没有人上诉生效,第二审判决书拿到后立即生效。所以等生效日期到来后才可以向对方要求还款。那么判决生效后,从什么时候计算利息,怎么算?法院判决书上一般会注明利息计算标准,如果没注明,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因银行利率在调整,因此该利息应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分别计算,一般以一年利率计算。如果对方未按一审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日期给付,那么,对超过该日期以后的利息,你可主张双倍罚息,这点在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时应明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欠款发生时至判决规定的还款日期时对债务利息的承担,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则依照法律承担加倍的迟延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3条: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遇到借款人不还钱,很多时候出借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报警。但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借钱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借钱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也可以发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时对婚后买房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对婚后买房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


·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假释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然
      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假释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然会被撤销假释,予以收监执行。那么假释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撤销假释?对于这个问题,......


·商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商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在生活当中,商品交易这样的事情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普通公民可能在日常生活当中购买一些商品的时候,不会签订具体的合同......


·直销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直销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一、直销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我国《直销管理条例》中规定,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


·北师大教师醉驾等红灯睡着会被如何处罚?
      北师大教师醉驾等红灯睡着会被如何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


·监外执行能在工厂上班吗?
      监外执行能在工厂上班吗?监外执行不能在工厂上班,仍然属于执行刑罚的过程当中,自然是不能在这段时间当中工作。监外执行的后果主要是会留下案底,影响......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l)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求职的过程中,基本上实行的是合同制,那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求职的过程中,基本上实行的是合同制,那么在实践过程中,假如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约,那对劳动者来说有什么利弊呢?今天我们就......


·公司法人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人的权利有哪些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公司法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简称,这不同于企业法人,这是实实在在的一个人。那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离婚厦门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夫妻离婚了,双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就要就抚养费进行一定的协商。为了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国家规定相关条文了来进行抚养费金额的确定......


·未经股东同意处置资产犯罪吗
      未经股东同意处置资产犯罪吗?未经股东同意处置资产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的,但这种做法涉嫌程序违法,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对资产的处置方案。不过,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