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有什么不同

故意伤害中有可能导致受害人死亡,而在故意杀人中常见的也是导致被害人死亡,因此很多人就分不清楚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的区别,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有什么不同,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有什么不同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要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不易区分:
  1、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
  2、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
  区别两者的关键是查明行为人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如果行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无论是否造成死亡结果,均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只具有非法的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则无论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都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
  此外,应注意以下三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⑴对于突然实施犯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不确定或者顾他人死伤的,一般可按其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造成伤害结果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果的,定故意杀人罪;
  ⑵因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除了明显具有杀人故意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定罪;
  ⑶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之间的界限确实无法分清的案件,一般可本着疑罪从宽的原则处理。
   二、故意伤害罪会判死刑吗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废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要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依法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统一死刑案件的裁判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拟判处死刑的具体案件定罪或者量刑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得出唯一结论。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但只要是依法可不立即执行的,就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因此,故意伤害罪有可能会判死刑。
  在通过上文的对比之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有什么不同了吧。其实他们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在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上,前者仅仅存在伤害他人人身的故意,而后者则存在置对方于死的心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传真件合同有效吗?
      签订传真件合同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


·诉讼离婚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说到诉讼离婚构成要件其实也就是指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之后,法官最终才会判处夫妻离婚。也就是说,此时夫妻离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必......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在对方不同离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向法官起诉离婚。那么,在起诉离婚期间原告是否可以撤诉呢?起诉离婚后又该怎么撤诉?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


·分割还贷部分还需要给法院交起诉费吗?
      分割还贷部分还需要给法院交起诉费吗?你要分割就需要在诉请中写清楚具体房屋情况,写了法院收费就要按照房屋价值计算的,不论最终法院是否进行分割,诉......


·简易交付和先占有后订立买卖合同是一样的吗?
      简易交付和先占有后订立买卖合同是一样的吗?本质上是一样的。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股权质押,通俗点讲是权利质押的一种,为了更好的落实我国的担保制度。可是,股权质押也是有风险的,比如,如果遇到股东......


·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关于是否能够离婚: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车子谁用?
      现在很多夫妻双方在因为感情破裂等原因,协议离婚时,对于房产、车产等相关问题有所争执,分割不清也不清楚政策,造成更多的纠纷和不愉快。有人认为,......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谁负责?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谁负责?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谁负责?若无特别说明,律师费自己出,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仍要写在诉讼请求中。法院不会......


·新入职扣押半个月工资,单位是否违规?
      新员工入职后,会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其中规定了工资标准及发放形式。按照规定,工资不能隔月发放,现在不少单位对新入职的员工,都采取扣押半个月工......


·根据我国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我国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