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是存在以下行为构成该罪。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帮助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帮助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的;以其他方式包庇犯罪分子的。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就在于不仅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分子的及时惩办,而且这种行为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逍外,逃避法律的制裁、继续作恶,危害社会,因此,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予以惩处是十分必要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这些犯罪分子既包括尚未被抓获而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已被抓获的已决犯和未决犯,所谓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实践中,如果明知其人是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案犯,而仍向其提供资助或者交通工具,帮助该案犯潜逃的,或者帮助毒品犯罪分子毁灭罪迹,隐匿、转移、销毁罪证等,也都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尽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手段多种多样,但目的只有一个,是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另外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只能发生在被包庇者实施犯罪之后,并且事先没有通谋,如果事前通谋,事后又包庇的,则属于帮助犯,以共同犯罪论处。事中通谋也属于事先通谋,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窝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的,也应当按照本罪处罚。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行为人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出于亲友之情,有的是出于哥们义气,有的是出于贪图钱财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只要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而予以包庇的,均构成本罪。我们国家在包庇类型的犯罪当中的处罚力度是非常严重的,因为很多的毒品类型的犯罪分子可能会面临着一定的惩处,但是就是由于他人的包庇时他们免于法律的惩罚,这对于其他人员来说是非常的不公平的,而且不利于社会治安的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隐瞒传染病疫情触犯哪些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员工旷工几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
      员工旷工几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就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劳动者应到而未到岗工作。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在面临破产时,公司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要按照流程来处理,每一个流程都有时间的限制,破产申......


·治安处罚包括哪些处罚?
      治安处罚包括哪些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


·一、已经网签的房子能抵债吗?
      一、已经网签的房子能抵债吗?根据最高院的指导案例,要让“以房抵债”合法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需要先终止借款合同关......


·非法行医的危害有哪些?
      非法行医的危害有哪些?一、非法行医的严重危害不少群众没有充分认识到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认为一些小诊所“方便”、“便宜”,成为黑诊所赖以存在......


·对外贸易备案网规定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对外贸易备案网规定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为了规范商人的行为,也为了保护我国的经济利益,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企业、公司等在进行对外贸易时,......


·起诉离婚原告收到传票多久判决呢?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讲究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如果是因为对方犯罪或者感情不和而离婚都是允许的,如自由协商不成,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进行最终判决,那......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开除公职吗?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开除公职吗?根据刑法规定醉驾开除公职,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是公务人员的话,那么是需要被开除公职的,主要还是因为相关的公......


·我国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有哪些商标权质押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被社会高度关注。商标专用权质押需要知道什么?对于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问题国家做出了......


·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
      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有效,如果双方都是自愿并不存在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等显失公平的情形下,只是没有写还款日期,不会对借条的效力有影响。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