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休假的加班工资如何扣个税

公休假的加班工资如何扣个税?公休假的加班工资和当月工资加在一起计算个税,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二、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三、关于加班时间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关于加班工资的个税计算方法并没有什么其他特别的规定,实际上就跟之前的个税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而且在公休期间,除特殊情况之外,用人单位也没有权利强行要求职工加班的,公休并不是法定节假日,因此不能要求三倍工资的加班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1、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辞职,自动离职......


·私闯民宅打人正当防卫可以吗
      私闯民宅打人正当防卫可以吗1、可以适当防卫、但是不能防卫过当,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也可以即时报警。如果有涉及到伤害的话,可以做法医鉴定......


·离婚正常抚养费是多少 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现实中,不能因为男女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就对未成年子女不管不顾,毕竟子女是自己亲生的,而在他们都还小的时候肯定也需要父母的抚养,这......


·想要知道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
      现如今,很多人都不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就算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也不知道如何申请著作权。如何登记或者申请软件著作权呢?下面我就想就两个问题来解决......


·争夺抚养权答辩状怎样写才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子女随其生活
      争夺抚养权答辩状怎样写才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


·劳动合同未期满辞退员工赔偿可以申请吗?
      劳动合同未期满辞退员工赔偿可以申请吗?是可以申请的;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注意什么一、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酒驾顶替费用者一般会怎么处罚?
      酒驾顶替费用者一般会怎么处罚?酒驾顶替者犯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补充:窝藏、包庇罪,是......


·量刑三年以下会判多久
      判刑三年以下(包括三年)根据监狱法的规定是可以减刑的,只是减刑幅度不会太大。一、是刑法规定减刑的幅度要求不能超过刑期的一半。二、是监狱法的规......


·新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


·聚众哄抢罪
      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我国宪法第12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