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增加注册资本金如何缴纳印花税

增加注册资本金如何缴纳印花税?按增加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税率贴花。每家公司、企业终身只需缴纳一次注册资本印花税。但如果公司注册资金增加的还需补交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印花税,其比较比例与第一次缴纳比例相同。注册资本印花税的缴纳时间为公司成立后第一年内到必须交纳,有些地方要求公司注册后第一次到税务局报到时交纳,有些要求公司注册后第一个季度缴纳,最迟的也必须在注册当年交纳。二、增加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5个工作日后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营业执照增资好以后就可以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材料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投资人身份证,首先填好销户材料后提交银行柜台,然后把增资验资户资金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内。有些人是担心增加注册资本的话,要按照现在的公司的总注册资本金交印花税,其实不是的。但是增加注册资本之前,公司的准备工作还是非常多的。增加注册资本。最好要建立在之前的注册资本进行全部实缴到位的基础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开庭注意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作为目前大部分离婚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起诉离婚能够更快更有效的解决离婚夫妻之间的离婚问题。但是,起诉离婚作为的是一种法律程序。所以,......


·农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吗
      可以。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


·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出认定书
      有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出具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当事人而言,肯定是想尽快出具认定书的,这样事故才能尽快的得到处理。那么法律中......


·江苏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江苏省是我国东部省份中民营制造和商业贸易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许多本地或外来务工者都在分布于江苏各个地市的各类制造工厂工作,大部分职工也选......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


·云南普洱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云南普洱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范围:城市中心规划区,思茅镇平原村。区片补偿标准:140000元/亩。二类区片范......


·商标侵权处罚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责令停止侵权这个处罚措施是由我国的商标法明确规定的,如果违反了商标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而进行了什么侵权的话,那么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是有责任......


·进口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进口商标被抢注怎么办?应对抢注商标方法(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
          要约承诺格式合同要约邀请合同形式订立纠纷合同订立的程序    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要签订一些民间借贷合......


·大家都知道醉酒驾车是属于危险驾驶,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危险驾驶就
      您都知道醉酒驾车是属于危险驾驶,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危险驾驶就是单单针对醉驾的。其实,我国针对危险驾驶的划分是非常多的,醉驾和危险驾驶是存在一定......


·限购房是什么意思?
      限购房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限制购房的数量。2010年初,我国宏观经济形势逐渐向好发展,房价趋势明显。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