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4、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二、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其实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这样的案例还是非常多的,大多数这样的交通事故都是源于双方当事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且,也很有可能是去世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不能因为当事人去世了,就让无责的人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淮安故意伤害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淮安故意伤害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


·对于当事人过世后遗嘱可公证?
      对于当事人过世后遗嘱可公证?立遗嘱人去世的话不能再公证了。遗嘱公证申请要求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


·土地使用年期买卖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在这里首先强调一下一个观念、区别。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所有权作为个人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的,因为我国是土地属国有或集......


·民警泄露个人信息犯罪会承担什么后果?
      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会大量接触到公民的个人信息。以民警为例,民警在工作中接触到大量的个人信息,如果民警将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去,......


·死刑是如何执行的,执行死刑注意哪些事项?
      《刑法》中规定的最高处罚就是死刑,这是一种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的刑罚。那么您知道,实践中死刑是如何执行的吗?而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什么情况下可多分遗产
      什么情况下可多分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


·法律继承人顺序中第一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在遗产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说法,即指的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在遗产继承中有优先权。那么在法律继承人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又是怎......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遗嘱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首先明确遗嘱共有五种法定形式,具体为以下五种: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


·一、合法遗嘱办理手续有哪些?
      一、合法遗嘱办理手续有哪些?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2、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