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辞退员工赔偿金支付2倍怎样规定的

辞退员工赔偿金支付2倍怎样规定的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况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双倍补偿标准进行赔偿:(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辞退分类1.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用人单位在辞退这类劳动者时,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如劳动者 存在违法,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与这类劳动者进行协商,辞退这类劳动人员不需要赔偿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总则承担责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承担责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事,也要履行义务。而在民法总则是对公民履行责任所实行的一种措施。是对于受......


·监视居住遵循的规定是什么
      监视居住遵循的规定是什么一、监视居住遵循的规定是什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


·一、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一、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男方耗着不离婚的结果是什么?
      男方耗着不离婚的结果是什么?男方耗着不离婚,女方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


·海城市西柳镇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海城市西柳镇属于辽宁省管辖的范围,平常主要由海城市负责对西柳镇的具体监管。对海城市西柳镇的改造目前市政府已经下发了相关文件,所以西柳镇的市民......


·医疗责任事故分类有哪些
      医疗责任事故分类有哪些?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医疗也成为了我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医疗事故频发,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也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要问......


·被判拘役一个月有案底吗
      被判拘役一个月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


·拆房政策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拆房政策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拆房标准的总则总纲由国家制定,而具体落实到地方的细则则由地方自己制定。最新拆房政策的补偿标准基本上是一平米几千......


·债权人撤销权与确认合同无效是怎样的
      债权人撤销权与确认合同无效是怎样的一、债权人撤销权与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1、《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


·著作权转让有期限吗,转让著作权是否有期限
      著作权转让有期限吗,转让著作权是否有期限实践中,著作权的转让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买卖、赠与等等,同时进行转让的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