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许可使用分几类?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内容有哪些

商标许可使用分几类?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商标许可使用分几类
  商标使用许可分以下三类:
   1、独占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
   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内容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双方必须签订的、规定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的合同。
  据:《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商标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
  (2)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上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2、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义、地址;
  (2)商标使用费的数额和支付方法;
  (3)合同中止或解除的条件;
  (4)违约责任;
  (5)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在我国,商标许可使用分几类呢?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主要包括了三类,即普通许可、独占许可以及排他许可。无论是那哪种方式下的许可,此时都必须要签订相应的合同,这样对自身的利益才会起到保护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讼标的额标准是30万 诉讼费是多少
      诉讼标的额标准是30万诉讼费是多少一、诉讼标的额标准是30万诉讼费是多少?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一)......


·一、分居六年算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六年算自动离婚吗?分居六年,不算自动离婚。分居多久也不能算自动离婚,法律不承认自动离婚。我国只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双方自愿离婚和起诉......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条件是什么?如果情节较为轻微或者有主动投案的情节后是可以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当公民做出了违法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后,司......


·老年人立遗嘱必须有见证人吗?
      老年人立遗嘱必须有见证人吗?1、不是必须需要见证人,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有些遗嘱需要见证人在场,有些遗嘱不需要。有些遗嘱需要......


·无效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无效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什么?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


·福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
      一、福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企业应付职工薪酬里面包括福利费。福利费对于职工有着激励的作用,职工得到企业更多的福利,就会用自己的工作业绩来回报......


·诉讼代理人的特点都有哪些
      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哪些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


·怎么对介绍卖淫罪量刑处罚
      虽然在我国单纯的卖淫行为不构成犯罪,但要是行为人有组织卖淫或者介绍卖淫的行为,那就是会构成犯罪,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这种情况下自然要受到......


·哪些财产不能分割?
      哪些财产不能分割?1、夫妻结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在婚前个人所取得的财产统称为婚前财产,比如大家最关心的房子,如果是男方婚前购买的,并且户主......


·山东气枪入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山东气枪入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山东气枪入罪会受被判处有期徒刑,关于枪支的认定,此前,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公安部2008年3月1日实施的《枪支......


·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有哪些
      要是男女之间的婚姻符合无效婚姻的情形,但此时也是要做出严格的认定之后,才能宣告婚姻无效的,并且此时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作出了要求。那么根据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