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二、公司解散的流程是什么?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3、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上述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通常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才决定要解散的,但如果是合伙企业的话,可能几位合伙人之间有矛盾了,企业就会解散。不过,企业在正式解散之前都必须要通知债权人,处理好企业的债务债权关系才能依法解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良校园贷涉及哪些法律规定?
      学生之间的攀比让一些购买欲望极强的部分学生选择了贷款条件非常低却有着极高利息的校园贷,这些高于标准的利率也让其校园贷成为了违法贷款犯罪行为,......


·协议管辖的范围是怎样的
      协议管辖的范围是怎样的一、协议管辖的范围是怎样的(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


·亲自手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亲自手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


·进行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哪些?
      进行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哪些?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


·企业拆迁费用补偿包括哪些
      企业拆迁费用补偿包括哪些不管是对个人进行拆迁还是对企业进行拆迁,此时按照法律的规定都必须要进行适当的补偿。但由于被拆迁主体的不同,也就导致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最新版是什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最新版是什么?在工程的种类中质量要求最高且可能造成事故概率最大的可能就是电器装置的安装项目,所以在建造电......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


·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


·我国关于注射死刑有哪些规定
      注射死刑有哪些规定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


·医疗事故的构成包括哪几个方面
      医疗事故的构成包括哪几个方面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