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属于三级医疗事故的是包括哪些

属于三级医疗事故的是包括哪些
  
  一、属于三级医疗事故的是包括哪些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平方厘米;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81dbhl(分贝);
  
  8、鼻缺损1/3以上;
  
  9、上唇或下唇缺损大于1/2;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11、肺功能中度持续损伤。
  
  二、三级医疗事故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只有经鉴定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即构成十级伤残以上的,才能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
  
  2、本项规定的30年、15年、5年只是承担残疾补助费责任的最高年限,并非任何一起医疗事故都必须赔偿满30年、15年或者5年。
  
  3、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4、《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 (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 第二十条 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5、第二十一条 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划分公益和非公益用地吗?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划分公益和非公益用地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划分公益和非公益用地,公益性用地包括:基础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国家机关......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可以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怎么算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怎么算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


·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内容是什么
      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内容是什么一、概念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完成约定的义务,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款......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有哪些?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不仅需要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步骤仔细完成工作,还需要有专门的检测单位进行......


·保险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的理财产品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出的。如果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使用工资,是父母或者朋......


·工地干活拖欠工资两年多了怎么办?
      工地干活拖欠工资两年多了怎么办?一、工地干活拖欠工资两年多了怎么办工地干活拖欠工资两年多了的解决方式如下: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


·还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还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一)、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还建房?城市为了统一建设和规划,需要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为了妥善安置拆迁户,政府会根......


·谁负责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谁负责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程的建设少不了就是注重工程质量的提高,工程项目庞大的时候需要进行分项施工,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分项工程完工以后就需要......


·公司债权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权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债权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