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工申请认定工伤期限是多久

职工申请认定工伤期限是多久?职工申请认定工伤期限是1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判断赔偿数额。三、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理论上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比较长一些,可是,关于事故发生时的一些证据材料,当时就进行收集的话肯定比较好处理,时间拖得越久,工伤认定存在的难度也就越大一些,所以,根据当时的情况员工本人一定要及时做工伤认定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空坠物差点伤人怎么办?
      高空坠物差点伤人怎么办?高空坠物,差点没有砸到,也是没有砸到,没有对人造成伤害的,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如果造成了伤害,方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如果......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
      从司法实践来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简便,主要体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法庭调查阶段。与一般普通程序相比,简化审简明、高效、便捷的优势在庭审各个阶......


·错告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
      错告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错告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


·小股东不同意法定代表人变更怎么办?
      小股东不同意法定代表人变更怎么办?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即可到工商部门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无须全部股东的同......


·分公司盖的劳动合同章有效吗
      分公司盖的劳动合同章有效吗分公司盖的劳动合同章是有效的,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


·一、出租车司机收取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出租车司机收取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出租车司机收取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一天的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


·离婚财产分配补充议书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选择离婚时,需要就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对于子女抚养只要确定哪一方负责直接抚养、哪一方支付抚养费即可,对于......


·名誉权侵犯纠纷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一,名誉权侵犯纠纷赔偿数额怎么确定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一、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


·一、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


·关于赠与合同纠纷专业律师的总结有哪些
      关于赠与合同纠纷专业律师的总结有哪些赠与合同纠纷专业律师的总结有哪些一、在实践中,赠与合同纠纷的典型形态主要有(一)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