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利权侵权的判定原则有哪些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利权侵权的判定原则有哪些?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或者全部技术特征原则,在判断是否为专利侵权,法院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和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里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或者说逐一要素相同,专利侵权成立,这又被称为相同侵权或字面侵权。2、等同原则等同原则认为,将被控侵权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比较,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研究了专利权人的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后,不经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诸如采用部件移位、等同替换、分解或合并等替换手段实现专利的发明目的和积极效果的,并且与专利技术相比,在目的、功能、效果上相同或者基本相同,则应当认定侵权成立。3、禁止反悔原则禁止反悔原则是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一种限定,也是对等同原则的一种限制。依照《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又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多余指定原则多余指定原则与全面覆盖原则性质刚好相反。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把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区分为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多余特征),在忽略非必要技术特征的情况下,仅以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来确定专利保护范围,并判定被控侵权客体是否落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原则。关于专利侵权案件,到时候侵权方和被侵权方都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理工作,专利侵权要结合具体的侵权案件才能分析,人民法院在判定该专利权是否构成侵权的情况下,要参考的原则也比较多。很多专利权侵权案件,实际审理过程中也都很复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劳动者工资的支付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毕竟关系到劳动者生活
      关于劳动者工资的支付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毕竟关系到劳动者生活养家。而在没有做出相关规定之前,有的单位以实物代替工资,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


·信用卡欠款1万能判几年
      信用卡欠款1万能判几年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什么?
      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什么?一、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什么?财政部减免外方股东利润税政策是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一、重婚罪是否属于刑事犯罪?
      一、重婚罪是否属于刑事犯罪?1、重婚罪是刑事案件,婚姻关系虽然在民事的范畴,但是重婚作为罪行的一种,被列入了刑法的范畴。一般,重婚罪作为一种刑......


·写遗嘱给孙子没公证好不好使
      写遗嘱给孙子没公证好不好使有效。遗嘱分为:书面遗嘱(也叫自书遗嘱)zd口头遗嘱(也叫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大,意思就是说:书面遗嘱......


·广州市公司法律师指的是什么?
      广州市公司法律师指的是什么?公司法律师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公司律师,是指为公司提供公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其业务类型一般包括:公......


·住房问题一直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买卖房屋则需要缴纳
      住房问题一直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买卖房屋则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房产税,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住房买房需求的不断加大,国家结合社会财富分......


·股东股利和股本关系是什么?
      股东股利和股本关系是什么?一、股东股利和股本关系是什么1、股东权益和股本之间的关系就是股本属于股东权益的一部分。2、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又......


·喝多少酒属于醉酒驾驶?
      喝多少酒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


·商业险和交强险赔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商业险和交强险赔偿顺序是怎么样的首先,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并非强制性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是否......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一、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