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人社局拒不认定工伤怎么办

人社局拒不认定工伤怎么办?1、对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话可以申请复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2、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书中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原因经过、受伤部位和程度等)。三、工伤认定最快多久时间?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在拒不认定工伤的同时,就会书面通知当事人不认定工伤的原因,所以,员工无论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都还是必须要提供能够反驳人社局不认定工伤的相关证据的。如果确实不可以被认定成工伤,复议或诉讼的结论都是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房产中介流程有哪些?
      起诉房产中介流程有哪些?起诉房产中介流程有确定管辖法院、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确定管辖法院,起诉欠款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


·交通事故赔偿都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都需要什么材料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


·增加注册资本金多长时间可以完成?
      增加注册资本金多长时间可以完成?一、增加注册资本金多长时间可以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如果是货币形式的话就会很快在十五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完成,......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一、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个人婚前财产是可以遗嘱继承处理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
      ?一、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全责的由本方全部承担赔偿,报警后,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不要自己人全责。否则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需要自己承担全部......


·最新江苏盗窃罪量刑标准
      虽然对于各个罪名的量刑标准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我国也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量刑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


·行贿与索贿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行贿与索贿的本质区别是什么?行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不正当利益”,既包......


·如何解决工伤认定争议?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做好事故处理的第一步,其中出现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情况也是有的,而此时也很容易产生争议。那对于当事人而言,一般该......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告知房东一定要通知吗
      我们都知道,在实践中的所有房屋租赁,都是需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的,那么自然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有一个约定租赁的期限,那么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