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打瞎了左眼判几年?

故意伤害打瞎了左眼判几年?故意伤害打瞎了左眼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上述内容可知,即使犯罪人都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但却会因为不同的犯罪情节而受到不同的刑事处罚。除此之外,法官在对犯罪人进行量刑上,还会考虑犯罪人是否已经成年,犯罪人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以及犯罪人事后态度如何等等情况。故意伤害罪在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是有三种不同幅度的量刑标准,有可能会构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有可能是三年以上,甚至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都是完全可以的,所以具体的依据还是应当根据所造成的人员受到伤害的程度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写借款协议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写借款协议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知道,涉及到借款问题时,当事人最好是签订借款协议。这样既能记录借款的事实,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争议,......


·增加股东地税如何进行办理?
      增加股东地税如何进行办理?增加股东地税根据相关的税收管理实施细则,当中14条明确的规定,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或者是其他的有关部门来办理变更的税务登......


·一、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做鉴定合理吗?
      一、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做鉴定合理吗?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再做鉴定是不合理的。因为出工伤认定结果就意味着已经向相关部门递交过材料,不需要再去做......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中,面对各种诱惑,您往往会经不住诱惑,这也就是导致非法集资屡屡得逞的原因。尽管如此,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压确从未停止。其实,在现实......


·职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后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否则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也无法进行工伤索赔,这对自身利益的影响是很大的。不过现实中,很多职工在事故发生之......


·未出资股东能否撤销其股东资格?
      未出资股东能否撤销其股东资格?未出资股东是可以撤销其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三个要件:第一,股东具有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


·2023偷税罪的特征?
      2023偷税罪的特征有哪些一、偷税罪的特征有哪些(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


·如果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处理婚姻关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针对离婚的事情不能够很好的进行协商的话,其中有一方肯定会要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在离......


·起诉
      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般要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般要多久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要经历如下的步骤,区分多种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


·打架刑事案件量刑标准是什么
      打架刑事案件量刑标准是什么1、一般打架造成轻伤的,通常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