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显名股东欺诈隐名股东要求返出资有哪些规定

显名股东欺诈隐名股东要求返出资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这一司法解释规定也算是给了隐名股东一个名分,让其存在得以合法性。二、隐名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么起诉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大股东或者其他股东有滥用股东的权利,侵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是可以起诉股权的,要求侵权股东承担责任,起诉时依据实际情况写起诉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恶意逃债能直接找股东讨债吗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首先了解有哪些情形,债权人可以找到股东还债。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有以下情形: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一旦发现这类违法犯罪人员的,应立即对这类人员进行调查。对侵害的财产依法进行退换,保护其他合法股东的利益进行办理。对这类违法人员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处罚,维护我国的法律秩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超期羁押如何追究责任,法律都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法治还是比较完善的,对各类人的相应保护措施都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对羁押的犯人的刑期也有一定的规定,如这类犯人的羁押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


·清理完毕债权债务的文件应该怎么写?
      清理完毕债权债务的文件应该怎么写?一、债权债务清理证明×××(单位名称)债权债务清理证明××工商行政管理局:×××(单位名称)系本单位出资设......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换人吗?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换人吗?可以换人,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


·购买住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购买住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如今有房是一个身份标志,对于大多数毕业生来说,买个房子才能谈婚论嫁,可见购房的重要性之大,但是购房相关的法律......


·电子眼记录违章该怎么处理
      电子眼记录违章该怎么处理一、电子眼记录违章该怎么处理一旦设备出现故障,不仅是路口的信号机里,就连中心联网里都会有故障记录,故障期间所拍照片......


·遇到买卖婚姻的话应该怎么办
      在旧社会的时候,很多家庭都是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而在普通的人家,女儿长到一定年龄之后,往往就是将其“出卖”给一些人家当媳妇,这被称之为买卖......


·一、安徽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安徽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


·校园网贷诈骗案审理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校园网贷诈骗案审理的立案标准有哪些?一、在网贷平台上骗贷案成立标准1、个体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平台和网络小额贷款平台法律意义上的网贷......


·预售的商品房可以执行吗
      被执行人已将房款全部支付给开放商(被执行人自付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银行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前......


·重庆监视居住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重庆监视居住律师费标准是什么一、重庆监视居住律师费标准是什么(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过失犯罪有什么情况,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刑事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形态可以区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当然法律肯定是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要重一些。至于过失犯罪,您知道通常过失犯罪有什么情况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