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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部骨折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脚部骨折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脚部骨折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 原件并加盖公章;
  
  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7、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 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
  
  8、非申请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其实,就算员工确认导致脚部骨折的原因跟工作有直接的关系,可如果员工自己不做工伤认定的话,是没有办法享受到任何的工伤待遇的,所以,劳资双方都应该引起对工伤认定的足够重视,在事故发生以后要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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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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