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长有权利辞退员工吗
一、厨师长有权利辞退员工吗
有,厨师长对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司要求、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辞退。
1.有效辞退的依据
在《劳动法》中,有关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中,只有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没有涉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部门与个人的关系,首先在辞退的程序上就不符合国家规定程序。
其次,在辞退员工和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应该由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印章并发送给员工本人的相关信函,如此来讲,员工手上的辞退依据就不具有辞退的法律效用。
2.公司程序的反思或者说明
1)辞退员工的程序:辞退员工除了要有离职申请表外,还应该有各各部门的签字审核文件,所以只有部门经理的签字不算是完成辞职流程
2)辞退员工的举证:部门经理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辞退员工,那就需要部门协助举证,再由HR出面发函,请员工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如若不然,部门的经理的辞职除了有越权的概念外,还会带给公司不必要的风险。
3)岗位存在的必要性:针对部门来讲,如果内部员工可以随时辞退,但不影响工作进程的前提下,那么此岗位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因为少一位员工都可以顺利完成,那么工作饱和度一定有问题。要不然,就是"故意"去为难HR,让人事短期内招聘一名干将。
3.承诺员工返岗及相应补救措施
1)奖惩:对涉事部门经理提出相应的惩罚,对此造成的负责影响可由部门经理做出检讨和行为的认识。
2)岗位调动:如有必要,鉴于该员工法律意识较强,可放到相对对外或者相关的岗位,合理去引导开发员工的潜能。当然,如果员工愿意留在原岗位也是可以,但要避免给员工穿小鞋。
3)科普法律:此处是对员工科普法律知识:诸如其掌握的辞退谈话和申请表,不过只是部门经理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的决定,也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用。所以为了避免个人和企业都有伤害,还是发函请员工速返岗位,并陈述如期不返回岗位时,依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旷工)处分。逾期后,再向个人发函辞退通知。
4.公司领导的培训
1)规范公司制度
公司各部门各司其职,如果部门经理有权越过HR辞退员工外,那就请其越过HR也给员工发放薪资。无规矩不成方圆,就规矩不知道如何遵守,一样不成方圆,所以要明白各部门的职责规范,规范各流程的权职范围。
2)科普法律:
个人觉得,其员工相对法律意识较强,相对来讲,此部门经理就应该好好得上一课,除了辞退的法律知识外,还应该请各部门对自己的部门相应的程序学会收集依据。
3)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除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外,还应该增强自己的团队沟通能力。做为一名管理者,应该是学会如何将团队人员的力量发挥到最大,而不是随意辞退成员。所以真正的管理者不应该是时间长了就可以晋升,而是应该学会运用更多管理的实用知识和技巧。
相关的劳动者在辞退时,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应积极的赔偿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损失。如拒不赔偿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处罚这类违法的劳动用人单位主管领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工厂辞工不批怎么办
如果工厂辞工不批怎么办?1、在工厂上班辞职不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离婚房户过户的流程规定是什么?
离婚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离婚频繁发生放在我们的身边,而在离婚如今需要走法律程序,主要来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抚养......
·如果一方隐瞒疾病婚姻无效吗?
如果一方隐瞒疾病婚姻无效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是怎样的??一、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需哪些资料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需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建筑工程合同;(二)......
·买到伪劣产品怎么办?
买到伪劣产品怎么办?一、买到伪劣产品怎么办?遇到这种情况您不要着急,可携带假冒商品及有关票据,到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请......
·中标如何变更合同,可以变更合同主体吗?
中标如何变更合同,可以变更合同主体吗?一、中标如何变更合同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对于评标委员会可能未修正的算术性错误,招标人进行核......
·端午出车祸以后怎么处理
端午出车祸以后怎么处理一、端午出车祸后该怎么处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
·绑架罪的认定和处理原则是什么?
绑架罪的认定和处理原则是什么?绑架罪的认定是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2)绑架他人作为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吗?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受害人没有损失可以定绑架罪吗
受害人没有损失可以定绑架罪吗绑架他人虽然没有勒索到财物,但只要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了他人,则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
·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是浮动的吗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