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女方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女方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能,抚养权按照如下条件进行判罚: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我国的人民法院在判决这类案件的抚养权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积极的交纳相关的抚养费用,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有固定的收入的,按照收入的30%左右进行交纳,没有固定收入的双方可以协商这类抚养费用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民法中几个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抗辩权是重要的一个权利,针对一方的请求,另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这样即使其违约,也不用承担责任。在民法领域,抗辩权对应的是请......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一般都会涉及到抵押物的存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为抵押物而存在。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仍然不能履行......


·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


·买新房子要缴纳的税费(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买新房子要缴纳的税费(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2、印花税,购房......


·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措施有哪些?
      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措施有哪些?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


·走私石油偷逃税3000多万从犯怎么判
      走私石油要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涉案金额3000多万,属于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判处10年......


·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其中对于公司的主要管理机构,股东等都有详细的规定,那么关于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怎么样的?解释中包......


·石家庄工伤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石家庄工伤鉴定的期限是多久?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


·法律上医疗事故责任险怎么保
      医疗事故责任险怎么保被保险人须具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以加大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缓解医患矛盾。......


·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严重吗
      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严重吗一、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严重吗?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话性质是很严重......


·司法鉴定10级伤残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伤残标准都是怎么规定的,当我们遇到特殊事件造成身体伤残时,我们应该怎么来定义和处理所造成的损伤呢。这是社会中比较普遍的问题。借于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