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玩忽职守犯罪数额损失在二十万的可以立案吗?

玩忽职守犯罪数额损失在二十万的可以立案吗?
  
  一、玩忽职守犯罪数额损失在二十万的可以立案吗?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玩忽职守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三)因个人利益乱用职权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五)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七)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因个人利益乱用职权的,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个人利益乱用职权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一)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一)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伤15人以上,或者轻伤3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个人利益乱用职权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
  
  前款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九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年。
  
  玩忽职守罪视具体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罚,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不等。单纯的不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的,未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单位应该及时对员工进行教育,情形严重予以处分或者开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要怎么算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方面国家有相应的规定,另一方面各单位针对本单位的情况也会做出实际的规定。而要是单位延长劳动时间的话,则就会构成加班,......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管理规定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客观、公正、便民、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湖南省道路交......


·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规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规定有哪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


·一、浙江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浙江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浙江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


·有营业执照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一个城市的发展,有新建高楼和企业,而相对应的部分就会有拆迁的出现,而拆迁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拆迁的,是有一个拆迁标准存在的,拆迁标准是为了在拆......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裁定法条?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裁定法条?一、释义内容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程序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二、裁定法条适用范围在诉讼过程中......


·辞退五年老员工的赔偿是多少钱?
      辞退五年老员工的赔偿是多少钱?可以赔偿十个月工资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申请专利要花多少
      申请专利要花多少钱,申请专利的费用是多少申请专利并不是免费的,申请人除了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要提交相应的材料,按照规定支付专利申请费。......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如何处理和解决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呢?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图省事而步入劳动争议仲裁误......


·离婚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关于辞退的劳动法有哪些?
      关于辞退的劳动法有哪些?一、关于辞退的劳动法有哪些?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上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