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

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必备条件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三个月。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1、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综上所述,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人没有提请复议或者诉讼的,如果在三个月内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采取冻结、扣押、划拨等方式。行政机关在处罚之前,会通知到被处罚人。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双方不得和解,不能达成谅解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订立遗嘱的法律效力条件是什么?
      订立遗嘱的法律效力条件是什么?(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所立遗嘱有效。(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多久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多久《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走......


·夫妻一方处分重大财产算是合法的吗?
      夫妻一方处分重大财产算是合法的吗?不合法;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


·在我国买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
      在我国买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买的房子没过户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其依然是自始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有几个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有几个不管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那么您知道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有几个吗?一个,还是可以多个?我......


·无证驾驶撞人自己受伤怎么办
      无证驾驶撞人自己受伤怎么办无证驾驶跟酒后驾驶一样总是屡禁不止,而无证驾驶撞人之后进行的处罚与赔偿也是跟酒后驾驶发生的意外事故一样甚至更严重,......


·区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区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1、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


·强制辞退员工注意事项有哪些?
      强制辞退员工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强制辞退员工注意事项有哪些?强制辞退员工的,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


·一般砍伐证由谁申请办理
      一般砍伐证由谁申请办理申请人持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并经村、组、镇签出意见。林业站踏查山场,划号核查。4立方米以下到林业站办理。4立方米以上到林业......


·如何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怎样认定
      夫妻财产可以具体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此时就是以结婚时间为划分点的,而对于夫妻婚前财产,这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