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情形下女方可以拒绝离婚

女方哪些情形可以拒绝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依据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34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其中的例外情况,根据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主要是指下述两种情况:1、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2、女方怀孕或分娩的婴儿是因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拒绝离婚的怎么办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离婚协议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方才有效,而且办理登记离婚,必须经得对方同意,否则无法办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只能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但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你们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个就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了。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够离婚的条件,当然也能离婚。离婚的条件,即婚姻法上规定的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确已破裂一方不同意,也应判决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上其一条件达到,就能判决离婚。夫妻离婚原则上需要当事人自愿,因而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其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可以拒绝对方提出的离婚要求。不过,在一些情况下,由于已经造成了夫妻双方感情的完全破裂,此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即使有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辆满5年划痕险还能继续购买吗?
      车辆满5年划痕险还能继续购买吗随着我国的车辆越来越多,我国的车辆保险公司对相关的车辆保险范围也越来越广。划痕险作为汽车的附加险种,一般只能在......


·销赃2000怎么处理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每年到了春节,各地交警部门都会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酒后驾车
      每年到了春节,各地交警部门都会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酒后驾车,车主酒驾含量过高的话,可能构成醉驾,这样问题就比较严重了。按照最新法律规定,醉......


·一般试用期是多长时间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都会与新入职的劳动者进行试用期的约定,当然这个试用期也是有期限的,不能就这样一直给予劳动者试用期待遇,以此来剥削劳动者。那一......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


·租房合同签了为住能毁约吗
      一、租房合同签了为住能毁约吗?签了租房合同一般是不能毁约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


·网络诈骗十万判几年,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十万判几年,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网络成了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凡事必有利弊,网络的迅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


·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而此时离婚肯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若夫妻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话,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与......


·一、内蒙古农民的误工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内蒙古农民的误工费计算公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


·合同变更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是什么关系?
      合同变更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是什么关系?1、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变更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


·因胁迫而结婚 能否算无效婚姻
      因胁迫而结婚能否算无效婚姻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