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生疾病抢救48小时不算工伤?

发生疾病抢救48小时不算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应重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视同工伤”的规定,取消48个小时的时间规定。同时,在此条基础上增加:由医院出具死亡原因证明书,以便于法院审理此案的可操作性、公正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构成工伤的三要素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其中伤害是否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是关键因素,而48小时认定是针对自身疾病的情形,而不是工作直接造成的。这条规定是对劳动者最大程度的保护。而乐山的这个案例中无法证明死者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所以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严格规定来执行,如果可以证明他的死亡是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造成的伤亡,就算超过48小时也应认定为工伤。目前的难点就在于怎么证明疾病突发是和工作有关,而且现在的法律法规没有“过劳死”必然认定为工伤的规定。二、劳动争议诉讼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相关知识:服务期期限是多久?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服务期限通常以5年期居多,与合同期限同步履行。在服务期协议中一般都附有确定的违约数额。谁需要签订服务期协议?以下三类人员必须签订服务期协议:一是用人单位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多于用常规手段和资金招聘的人员;二是投入大额资金进行过特殊培训的人员,例如飞行人员;三是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了特殊待遇的人员,如提供住房、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发生死亡的,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劳动者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给予巨额赔偿的。工伤发生之后应当及时的申请认定,认定结果为工伤的,员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员工已经死亡的,那么相关的待遇应该由其近亲属享有,具体可以参照工伤条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


·城乡医保整合最新消息包括哪些方面
      城乡医保整合最新消息包括哪些方面城乡医保整合最新消息包括哪些方面?这些钱要省1、2017年9月底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


·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
      通常公司的员工实行的都是八小时工作制,但实践中,可能受特殊工作情况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而需要采取综合工时制,也就是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那......


·自己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怎么办
      自己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怎么办一,自己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怎么办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


·什么是信托基金?怎样区别私募基金?
      随着我国不断开展对外开放的经济发展方式,我国投资市场的投资种类也越来越多元化,新出现的信托基金是投资者的重要选择之一,而私募基金产品也越来越......


·偷税漏税交了罚款还用坐牢吗?
      偷税漏税交了罚款还用坐牢吗?1、偷税漏税交了罚款有可能不用牢,以为此时判处了行政处罚,可以认定为并没有构成刑事犯罪。2、偷税漏税的行政处罚标准根......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一、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两个......


·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


·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有哪些
      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有哪些一、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


·海商海事案件由谁管辖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海商海事案件由谁管辖的相关问题有哪些?管辖问题一直是各种案件的首要问题,首先如果没有管辖权的话就根本谈不上其他的东西更别说是进行诉讼活动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